媒體真有強大的影響力?
或是大眾生來便是如此盲從,
自從媒體大量使用「宅」字以來,
只要你不是跟多數人或者說主流價值一樣,
做什麼都「宅」了,
(此圖是我點,要轉請來信)
已聽說過的有:
棒球「宅!」
(籃球才宅吧:P 籃球是為了室內運動而發明)
玩網路遊戲「宅!」
(又不是整天關在家)
看漫畫「宅!」
(休閒一下就宅喔XD 如果你是畫漫畫 哇!恭喜你更宅了)
夜店「不宅!」
(明明就在室內XD)
打籃球還抓個很帥氣的頭「不宅!」
(我就是在說態度)
我拿捏不到這種社會觀感裡奇妙的分際.
是因為純娛樂等於「宅」,
而求偶行為就不等於「不宅」的差異嗎?
再說以上之行為並沒有相斥的關係,
看漫畫的也可以打籃球,
玩網路遊戲,也可以常跑夜店.
所以其實是某些行為被判定為「宅」囉?
看來台灣中文裡,「宅」是指行為,而不是人?
會宅:騎機車,醜,理工科,不打扮,窮.
不宅:開汽車,帥,非理工,會打扮,財.
也許將來有機會聽到以下對話
「聽搖滾」
「好宅喔!」
這真是一個瘋狂的世界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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